-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4-00003
- 备注/文号:安教〔2024〕2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18
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公布挂钩片区学校心理教师2023年秋季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02-28 17:50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挂钩片区学校心理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教〔2021〕12号)精神,经组织人员对25位挂钩片区学校心理教师2023年秋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公示,现将考核结果合格的人员公布如下:
1.第十小学:章丽明
2.铭选中学:薛 珂
上述教师经考核合格(70分及以上),视同班主任,享受所在学校的班主任待遇,由所在学校一次性发放班主任工作补贴。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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