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3-00051
- 备注/文号:安教〔2023〕10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4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局机关各股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泉教师〔2023〕157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队伍管理全过程。把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深化全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严格落实《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要求,通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持续加强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县中小学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面向我县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等开展。
三、工作任务
(一)严格对标,扎实做好“规定动作”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闽教师〔2023〕39号,见附件1)要求,对标推进实施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规则立德“固本强基”、专项整治“清朗净化”、以案明纪“警钟长鸣”等行动,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涵养高尚师德,持续构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
(二)突出特色,深入开展师德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
持续开展全县中小学师德建设巩固拓展年活动,通过强化高标准政治引领、强化常态化师德教育、强化师德要求纳入教师选聘全过程、强化师德查处考核的结果运用、强化正向激励选树优秀典型,抓好师德建设成果巩固;通过创新教育方式开展“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师德教育、创新治理方向针对师德多发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创新评价机制开展“师德大家谈”师德专题讨论活动、创新监督机制推行“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创新警示机制建立师德失范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创新尊师重教载体多渠道营造良好氛围,拓展师德建设成效。强化师德建设责任落实,推动教师自觉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提升师德素养水平。
(三)严把入口关,将师德纳入教师管理全过程
坚持师德第一标准,在教师的资格认定、入职聘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中实行师德问题“零容忍”。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以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持续落实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
(四)持续发力,长效推进师德建设走深走实
持续落实《泉州市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八条措施》要求,常态化开展政策法规和师德规范专题学习,推动教师依法执教;针对师德突出问题,全面排查师德问题线索,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定期通报力度,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健全师德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和师德工作督导机制,切实将师德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深刻认识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分类施治、精准施策、统筹推进,避免形式主义,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明确责任
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要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把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提升、育人成效提升等有机结合,避免出现“两张皮”的现象。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各项任务要求,以查促改、边查边改,持续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教师素养提升。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开设“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各校要及时组织教师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进行报名学习,于7月25日前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获得相应教师培训学时,同时汇总相关情况存档备查。
(三)强化引导,营造氛围
各校要加强正面引导,广泛宣传和及时报道师德专题教育开展情况和实效,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立德树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安溪教师的良好形象,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同时,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强化正面引导,严防恶意炒作。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对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导重要内容,对工作执行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深入总结,巩固成效
1.健全各校师德违规行为通报制度,按规定要求上报2023年1月至6月工作情况,报送《师德违规问题及通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师德师风失范事件处置情况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学校有处理师德违规问题的,请于
2.各校要加强工作调查研究,针对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清朗净化”行动进行深入总结,剖析问题根源、推动抓好整改,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具体格式见闽教师〔2023〕39号附件1),于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
2.师德违规问题通报情况统计表
3.师德师风失范事件处置情况基本信息表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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