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3-00020
- 备注/文号:安教〔2023〕6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6
各中小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恒兴中学及县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办初中学校报名及招生录取办法
1.详见《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附件1)。
2.恒兴中学招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工作统一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具体工作事项
㈠照顾对象资格审核
1.照顾对象及应提供的佐证材料
第一类照顾对象为: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其中:
⑴5月21日前,“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填写《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泉教中〔2023〕7号附件9)及佐证材料报送相应身份认证部门汇总确认。其中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报各县(市、区)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汇总确认;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汇总确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汇总确认。
⑵“高层次人才子女”应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供经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的《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附件2)、户口本(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有效证件)。
第二类照顾对象为: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应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类照顾对象为: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户口本(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有效证件)。
2.照顾对象申报及资格审核
⑴申请就读恒兴中学的照顾对象
①本县小学毕业的,由学生现就读小学(指各中心学校、附小、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县直小学,下同)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照顾资格者,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见泉教中〔2023〕7号附件9,一式三份,下同),并汇总填报《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汇总表》(附件3),于5月23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审核。
②外县小学毕业的,由恒兴中学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照顾资格者,收集相关佐证材料和《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并汇总填报《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汇总表》,于5月23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审核。
③第三类照顾对象(即经恒兴中学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恒兴中学教职工子女)申请就读恒兴中学的,由恒兴中学负责收集相关材料,并于5月23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审核。
⑵申请就读县外民办初中学校照顾对象
由申请就读的该民办初中学校所属的教育主管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具体事项由学生家长自行向申请就读的县外民办初中学校咨询、申报。
3.其他事项
民办初中学校上述有关申请照顾对象经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后,列入政策照顾生对象,学校随机派位录取计划数为扣除政策照顾生对象后的剩余计划数。除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可单列录取外,民办学校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㈡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的申办
⑴现在安溪县外就读的安溪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恒兴中学的,应提供《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升学联系函》(见泉教中〔2023〕7号附件6),附上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截图(加盖原就读小学学校公章)作为附件材料,于5月23日前交由恒兴中学收集汇总呈报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再由恒兴中学将学生信息录入“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⑵现在泉州市外就读的安溪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安溪县外民办初中学校的,应参照提供以上材料,事先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及家长方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⑶如果报名学生既有我市学籍又有我市户籍(居住证),可自主选择学籍所在地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进行报名,但回户籍地(居住证)报名的需参照上述做法。
㈢双(多)胞胎子女申请捆绑方式参加派位
1.申请就读恒兴中学捆绑派位
双(多)胞胎子女申请以捆绑方式、用同一报名号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填写《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见泉教中〔2023〕7号附件8),并提交学生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在本县小学毕业的,由学生现就读小学收集佐证材料及《泉州市民办初中招生捆绑电脑派位申请表》(在县外小学毕业的,交由恒兴中学收集),于5月26日前送交县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教育局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2.申请就读县外民办初中校捆绑派位
由报名的县外民办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并登录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信息进行捆绑。
三、工作要求
1.做好招生政策解读
各小学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有关招生入学政策,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解读宣传,帮助群众了解、认识和理解招生入学工作,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
2.严格收费告知制度
严格执行民办初中学校收费告知及公示制度,民办初中学校需明确告知学生及家长需收取的全部各项费用项目、收费原则及退费办法,并与录取学生及家长逐一签订《泉州市规范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泉教中〔2023〕7号附件4),由民办初中学校和学生家长各持一份备存。
3.指导学生平台报名
本次民办初中校报名方式仍采用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各小学应做好学生平台报名指导工作。报名办法为学生和家长自行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自主报名。学生通过输入本人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手机验证码、个人邮箱等信息进行注册,同时填报学生本人的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志愿样表见泉教中〔2023〕7号附件7,“志愿信息”中的第一批“志愿1”填“安溪县恒兴中学”)。
4.提醒理性填报志愿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初中学校,各小学在指导学生和家长填报恒兴中学及县外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时,务必要求学生及家长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前,学生和家长应在报名点填写《小学毕业生填报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承诺书》(见泉教中〔2023〕7号附件5),由各报名点(本县小学毕业的学生报名点为现就读小学,安溪户籍在外县毕业的学生报名点为恒兴中学)确认收存后,再登录泉州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自主填报。
5.明确录取规则
恒兴中学及县外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一经产生,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派位结果。已被恒兴中学及县外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安排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和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被恒兴中学及其他县外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转入参与对口直升或随机派位招生的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或根据相关招生政策规定安排到片区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严肃执纪问责
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公民办学校,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民办学校,将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7.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3〕7号)。
附件:1.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3.2023年泉州市民办初中校教育照顾对象汇总表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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