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1-00052
- 备注/文号:安教〔2021〕8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9
各中心学校、县直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安政办〔2019〕73号)、《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安教初〔2021〕8号)要求,我局对乡镇报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无异议,现予以确认公布(详见附件)。请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觉接受政府限价并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各中心学校、挂钩民办幼儿园的相关县直幼儿园要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管指导。
附件:安溪县2021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名单
安溪县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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