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0 1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规定,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交通运输局1703办公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316,传真:0595-23279708,电子邮箱:axx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1.主动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聚焦交通运输中心工作。2024年,安溪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1件,按时规范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制路政股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指定专人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务公开工作,逐一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督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查和保密审查机制前置至文件制发审批环节,对是否涉密、是否公开进行同步审核审批,同时借助技术校对手段对信息进行检测,严把信息公开文字关、保密关。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落实专人按照上级机关文件要求,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公开上传的信息仔细核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严肃性和合法性。

      5.监督保障。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为依据,适时下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示,不断规范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报送等工作。2024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3

    行政强制

    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推进,但仍存在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

      为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我局将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不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培训交流,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发布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强化指导监督,对于发布的信息,不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及时整改。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县政府网站为首要渠道,综合运用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墙、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场站等多种渠道,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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