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5 14:17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jax.gov.cn/zwgk/zfxxgkzl/bmzfxxgk/jtysj/)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交通运输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交通运输局1704办公室,邮编:362400 ,电话:23232316,传真:23279708,电子邮箱:axx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安溪县交通运输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结合我县交通部门的职责及时将道路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申请、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农村公路大中修项目补助资金、2019-2020年度“四好农村路”示范村、农村公路县道养护资金和道路运输相关企业许可及备案情况等在府信息公开专栏网站进行公开,不断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2020年,安溪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完善公开机制,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年初,我局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纳入全年的工作整体计划各分管领导履行信息公开“一岗双责”制度,指定局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更新维护每季度,按要求在全县统一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和在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系统填报本部门信息公开的数量。每月月初,将上个月的信息公开文件纸质材料及目录清单报送到县“两馆”和在本局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便于群众查询。

    (二)重点公开群众关切交通领域的信息。为了便利群众查询交通信息,我们将有公示期归类在“交通运输信息”专栏中进行及时公示,2020年度共公示有公示期的信息32条,其中,公示受理道路客运班线许可事项变更有12条。将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营运车辆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和交通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等群众关注点在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2020年度,合计公示21条。

         (三)完善审核公开机制。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办〔2020〕19号)和《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所有的文件,经过分管领导进行审核把关,对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公文和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文件及时进行公开,不存在该公开的文件没有及时进行公开的情形,对于涉密的文件严格按照涉密保管要求进行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压缩,主动信息公开数量大幅减少;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不清,对于此件属于公开发布还是依申请公开,认定还不是很清楚,造成有些该主动公开的没有全覆盖;信息公开存在单向性,有些信息按要求公开,网民关注度不高,阅读量少。

    改进措施 

    1.加强信息公开覆盖面。对于涉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大幅减少趋势,主动做好安全相关股室沟通协调工作,了解减少的原因,加强安全方面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2.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安溪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细则》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等列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内容,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准确度和及时性。

    3.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谁制作、谁认定、谁办理”原则,在公文制作过程中同步确定公文公开属性标识,同时,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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