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4-00051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9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全面推进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明传〔2020〕33号)文件精神,对照《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农村客运区域化运营(镇村客运)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安交〔2022〕24号)考核要求,经我局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每月对其进行运营情况考核确认,2024年上半年全县共有25部农村客运区域化运营(镇村客运)车辆,运营补助资金考核结果为863128.47元,其中:泉运安溪分公司12辆,补助资金431614.57元,考核核减18385.43元(详见附件1);新恒兴公司共13辆,补助资金431513.9元,考核核减55986.1元(详见附件2)。
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联系电话: 0595-68791608(工作时间),联系人:林先生,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608室。
附件:
1:福建省泉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溪分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镇村客运”车辆运行情况考核汇总表
2:泉州新恒兴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上半年“镇村客运”车辆运行情况考核汇总表
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