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5-0101-2024-00048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30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泉交规〔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局草拟了《安溪县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8日。
二、征求意见反馈:请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安溪县交通运输局邮箱:axjtjcyb@163.com,并注明提出修改意见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反馈和电话反馈。
联系人:小柯;联系电话:0595-68791719。
附件:安溪县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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