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0: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安溪县二环路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B栋2014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69,传真:0595-23235899,电子邮箱:axgtzy@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

      1.主动公开。我局持续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安溪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2025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4条,“安溪自然资源”公众号公开信息347条,在国家级媒体刊发4篇,省级媒体刊发21篇、市级媒体刊发10 篇,县级媒体刊发8篇。信息被市、县媒体采用6篇。

      2.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依规办理每一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回应申请人需求,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群众满意度。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16件,均在年内依法办结,答复率达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安溪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聚焦耕地保护、规划引领、土地要素保障、节约集约利用等重点工作,深入挖掘自然资源领域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工作成效、亮点和经验,及时推送自然资源领域有关政策资讯、工作动态等内容,增强传播力与影响力。

      5.监督保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的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和公众监督,全年未发生信息公开泄密事件,未出现违反信息公开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66.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对标更高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公开、更新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二是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充分发挥“安溪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的第一平台作用,并重点加强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度,全心全意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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