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5-00071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工审〔2025〕5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22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安溪中闽魏氏生态茶业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安溪县参洋片区C-03-10地块(安溪茶文化创意产业园1#楼、2#楼、5#~13#楼、15#楼~23#楼、门卫、S1#楼、S2#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事项,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常务第46次会议纪要》精神,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占地面积由27796.62㎡调整为27810.47㎡,计容建筑面积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由23563.09㎡调整为23604.19㎡。
二、拟变更总平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安溪县参洋片区C-03-10地块(安溪茶文化创意产业园1#楼、2#楼、5#~13#楼、15#楼~23#楼、门卫、S1#楼、S2#楼)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23117089
电子邮箱:axgtkjgh@163.com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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