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5-00046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工审〔2025〕4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2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建省恒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提出办理“福建省恒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5#厂房、智能研发车间及地下室)”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由“福建省恒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办公楼及地下室)”变更为“福建省恒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5#厂房、智能研发车间及地下室)”
二、计容建筑面积67202.87㎡调整为89023.62㎡,不计容建筑面积4590.8㎡调整为4675.08㎡。
三、拟变更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福建省恒发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厂区(2#厂房、3#厂房、5#厂房、智能研发车间及地下室)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23117089
电子邮箱:axgtkjgh@163.com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