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4-00083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工审〔2024〕7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0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福建省安溪龙门中学提出办理“安溪龙门中学学生食堂钢结构餐厅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计容建筑面积635.42㎡,不计容建筑面积19.44㎡。
二、总平面布置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福建省安溪龙门中学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地址:安溪县政务服务中心6号楼B幢1层(安溪县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人:小谢
联系电话:23117089
电子邮箱:axgtkjgh@163.com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