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4-00064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5
根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安溪县砂石资源专项规划(2024-2030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安溪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县行政金融中心6号楼B幢1913室)
三、听证内容:对《安溪县砂石资源专项规划(2024-2030年)》进行听证,对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听取意见。
四、听证须知
欢迎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地质勘查单位、矿业权人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推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当熟悉和了解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情况。
3.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询听证纪要。
4.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5.听证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请有意参加听证的人员于2024年10月24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交至自然资源局地矿股(县行政金融中心6号楼B幢1910室)。联系人:赖传隆 联系电话:0595-23265761
附:听证报名表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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