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3-0101-2024-00047
    • 备注/文号:安自然资工审〔2024〕4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8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参内乡洋中学苑安置区A区项目)
    时间:2024-07-18 11:08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办理“参内乡洋中学苑安置区A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筑占地面积由5206.98㎡调整为5199.24㎡,计容建筑面积由41257.77㎡调整为41255.46㎡,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1289.18㎡调整为11283.66㎡

    二、对1#-5#楼建筑单体平面功能布局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①对1#-5#楼建筑底层裙房部分店面设计(含进深、面宽、室内地坪标高、柱网、门窗及卫生间等布局),以及底层住宅的门厅(电梯厅)、疏散楼梯的出入口布局进行调整;②对1#-5#楼标准层平面图中部分住宅的阳台、楼梯前室的栏杆和窗户布局进行调整;③对1#-5#楼屋面层电梯机房、疏散楼梯、设备井及屋顶构架等布局调整;④由于4#楼裙房进深超过4米,结合住宅设计规范与闽民养老〔2021〕14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二层裙房布局进行调整,增加走道宽度对齐剪力墙,保留无障碍电梯二层电梯门,取消其他两部电梯的二层电梯门。

    三、拟调整相关图纸。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相关行政许可。

    现场公示地点:参内洋中学院安置区A区项目现场

    网上公示网址:http://www.fjax.gov.cn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23117089

    电子邮箱:axgtkjgh@163.com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471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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