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7-1620-2017-88805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3-29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2年度安溪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联系方式:安溪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电话0595-23265008,电子邮箱:axgaj@163.com。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财政性资金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所以我局不予公开。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所以我局不予公开。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鉴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质,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等情况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所以我局不予公开。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通过安溪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户政管理、网吧管理和出入境管理等专题栏目,公开上级公安机关颁布的一些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开辟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可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已制定了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建立了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等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一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台帐制度;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进一步强化“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积极与稳妥、主动与依申请等关系,从而进一步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安溪公安公众网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6条(含历年清理出的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fjax.gov.cn)上主动公开信息11条,提供服务性信息17条。二是在安溪县公安公众信息网站(www.axga.gov.cn)主动公开信息9条。三是结合“全警公关树形象、提升服务创满意”竞赛活动,牢固树立“宣传是第二警力”理念,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大造舆论声势。2012年,共在中央、省、市、县各级媒体发稿493篇(条),其中中央级53篇(条)、省级29篇(条)、市级196篇(条)、县级215篇(条)。期间,召开新闻发布会7场,策划举办了首届安溪县公安局“茶乡卫士”摄影展,举办新浪微访谈直播1期,举办警营开放日活动2场。四是深入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紧紧抓住“访”、“评”、“改”三个重点环节,实现“密切警民关系和推动公安工作”双丰收的良好效果,活动期间,共开展评警座谈会111场,发放调查测评问卷22368份,走访廉政监督员36人次,征求意见、建议2262条,开展送温暖、服务群众活动230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70场次,出台服务政策17项,上门走访、服务群众44303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没有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或在安溪县公安局公众信息网站上收到公众要求公开的任何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足,责任心不够强。二是有些单位对已经确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能按规定时限报送。三是有些单位对所制作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界定不准确,致使一些应当主动公开的文件没能公开。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对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常态化。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安溪公安信息公众网上各个专栏的搜索、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更好地服务广大民众。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1 |
316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1 |
316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文件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件 |
件 |
0 |
0 |
安溪县公安局
2013年2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