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7 0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泉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83,传真:0595-23232459,电子邮箱:axxfgj2018@126.com)。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工作要求,2024年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立足职能职责,紧扣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公开内容,不断加速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精准掌握了解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和工作动态。

      1.主动公开情况。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便民信息5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明确受理申请的机关、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以及答复的时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确保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加强干部培训,完善信息分类,做到公开的信息易查、准确、明了;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安溪县政府网门户网站,持续提升政府网门户网站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批项目审批、信用建设、政府定价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等群众关心关切的栏目。不断规范和优化内容发布流程,并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错误和敏感信息,建设好信息公开平台。

      5.监督保障方面。强化监督落实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前置检查,落实严格监督,构建长效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对法定不予公开的,严格保密要求,做好信息保密工作。主动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2024年,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在日常实践工作中依旧存在需改进的方面:一方面是信息公开更新速度有所滞后,平台发布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另一方面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提升,相关政策方面加强研究。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单位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对照要求,开展多层次、多样性培训,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结合我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现有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岗位职责,强化信息公开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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