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79-3000-2019-85594
- 备注/文号:安价﹝2019﹞1号
- 发布机构:物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安溪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安政办〔2018〕105号)等要求,编制《安溪县物价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 年1 月1 日起至2018 年12 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www.fjax.gov.com)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物价局联系(地址:安溪县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10层,邮编:362400 ,电话:0595-23230063,电子邮箱:axfgjg@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县物价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发改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移动信息等多种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价格工作有关政策、价费标准及依据。
(一)2018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县物价局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32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3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8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价格政策39条,占12%;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84条,占88%。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0条。我局加强新出台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恒兴中学收费的政策解读,回应和解答收费等问题。
(二)主要工作做法
1.履行公开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一是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按照县人大、政协的要求,按期做好提案办理和办理结果公开,履行公开职责,并及时在县物价局门户网站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三是贯彻落实《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17]56号),梳理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形成《安溪县发改局(物价局)权责清单(送审稿)》。待县审改办审核通过后,将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中涉及我局权责清单相关内容。最大限度减权放权,提高工作效率。
2.着力推进价格政策和民生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安溪县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行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能公开的都公开,全方位发布我局重要政策信息。一是进一步推进价格政策公开透明。加大价格政策的公开力度,着力推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教育收费、生猪屠宰、电力、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等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布有关政策措施。二是积极推送各类价格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物价信息栏目发布信息284条,正确引导市场预期。民生价格信息发布涉及重要民生商品43种,常用药品25种,反映重要商品价格变化情况,及时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服务。
3.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降价降费政策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降低企业用电政策公开。2018年以来连续降低四次电价,预计全年减收电费1595万元。出台降低《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县降低规费0.05分/千瓦时。出台降低《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县一般工商业电价从0.7157元/千瓦时降低为0.7054元 /千瓦时。出台降低《关于利用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县一般工商业电价从0.7054元/千瓦时降低为0.6912元 /千瓦时。出台降低《关于继续采取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县一般工商业电价从0.6912元/千瓦时降低为0.6608元 /千瓦时。降低用电价格政策,均已按规定及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并落实到位。二是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2018年对转供电主体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发放告知单数量123份,召开宣传会2次,制作和发放宣传手册189份 。8月起对全县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物业和写字楼等进行排查,共排查出6家非直抄用户存在加价行为,清退已收取的降价款,确保降价传导到终端用户。三是推进清理规范收费,降本增效信息公开。2018年5月1日起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及时通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收费交接工作,变更收费公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降低53%,年减轻企业负担140多万元。四是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制度,2018年公布46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39个收费项目。
4.推行决策公开,提高价格决策透明度。一是为广泛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在历经成本监审和周边县市调研之后,在商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2018年,共开展网上民意征集2期,我局草拟了《安溪县生猪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征集,《安溪恒兴中学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征集。通过安溪县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在全县范围征求意见和建议。民意意见征集得到了广大网友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二是利用新媒体扩大宣传。积极运用新媒体,扩大我局价格宣传工作手段。利用省局政务微信平台“微信在线”栏目,借助新媒体的应用,及时报送本局机关最新的价格收费政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措施、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信息以及价格监管举报等信息,共发布政务微信32篇。
(三)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情况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局政务公开的部署与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经费1.4万元,财政支出主要为信息维护、网络通讯和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政务信息公开的其他专项支出。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移动信息等多种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价格工作有关政策、价费标准及依据。2018年点击阅读量8364人次,超历史最好成绩。我局始终保持着与百姓群众的良好互动,及时传达政策,听取民声、反映民意,提高了决策的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23条,累计80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一是价格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类文件信息;二是价格监测类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网站公开。2018年,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为8364人次。二是其他载体公开。通过微信平台、政务公开栏、福建省物价局网站县市之窗专栏等渠道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在工作中依然会面对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二是公开信息分类和编码的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际操作的规范性;二是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23 |
80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323 |
80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 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物价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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