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5-00032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5〕17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2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头镇光电园
二期高山安置房建设项目(A43地块)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湖头镇光电园二期高山安置房建设项目(A43地块)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湖头镇光电园二期高山安置房建设项目(A43地块)(项目代码:2310-350524-04-01-166501)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头镇光电园二期高山安置房建设项目(A43地块)。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湖头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建设拆迁安置房、市政配套及绿化地等。项目用地面积2635.49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1183.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23.4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004.7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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