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5-00029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5〕15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19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智慧
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安溪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安溪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312-350524-04-04-590698)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智慧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安溪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三、建设地点:泉州市安溪县。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个基础设施层,包括数字化基础设施底座和城市安全信息系统;构建可信数据空间和时空数据与实景三维应用平台2大支撑平台,为上层应用提供基础支撑;建设1个一体化运营指挥平台,提供城市运行态势指标,实现统一指标监控管理与全域统一指挥调度;建设善政、惠民、兴业三大领域应用,包括i安溪APP、安溪县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智慧城管)、安溪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智慧教育、安溪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数字乡村服务平台、安溪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方案、安溪住宅小区电瓶车违规进入电梯及上楼监管平台、产业大脑、数字园区、百茶供应链可信数据空间等11个应用。
五、建设期限:27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概算47604.6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 43875.29 万元,工程其他费用3729.40 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为政府出资及申请专项债方式筹措。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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