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4-00040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4〕28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1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安溪县第二水厂
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项目代码:2411-350524-04-01-307934)。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项目名称: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凤城镇吾都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规模16.5万m3/d(含净水厂15万m3/d,自用和漏损1.5万m3/d)取水泵站1座,包含取水头部、取水管道、取水泵房、变配电间及应急加药间,并配套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挡墙及厂区管道等;原水管道及配水管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DN1600原水管道约1.6km;DN1600配水管道约0.35km、DN800配水管道约2.4km;改造管道及相关设施;下游拦水坎加固工程。
四、投资匡算:1795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取水泵站(含配套管道)(项目代码:2411-350524-04-01-307934)为安溪第二水厂工程(2405-350524-04-01-827546)组成部分。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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