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4-00029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4〕21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8-20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乡镇生活污水
治理市场化(城厢镇、参内镇、凤城镇
三个片区)建设项目(一期)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福建省安溪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城厢镇、参内镇、凤城镇三个片区)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城厢镇、参内镇、凤城镇三个片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2-350524-04-01-655266)初步设计及概算。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项目名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市场化(城厢镇、参内镇、凤城镇三个片区)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参内镇、凤城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完善城厢镇(一期)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径DN400,长度约1.1km;完善凤城镇(一期)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径DN300-DN600,长度约5.4km。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441.7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上级补助和自筹。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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