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2-0101-2024-00023
    • 备注/文号:安发改审〔2024〕16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职工文体中心-安溪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4-06-20 11:43
     

    安发改审〔2024168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职工文体中心-安溪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安溪分园区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职工文体中心-安溪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建议书的函》及项目建议书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职工文体中心-安溪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项目代码:2406-350524-04-01-223622)。现就有关事项审批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泉州(湖头)光电产业园职工文体中心-安溪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二、建设地点:安溪县湖头镇。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面17250.03㎡,设计容积率0.84。该地块总建筑面积16199.05㎡,其中:本次拟建总建筑面积5645.80㎡(地上建筑面积4336.05㎡,地下建筑面积1309.75㎡);已建建筑面积10553.25㎡(地上面积10164.25㎡,地下面积389.00㎡),本次拟建计容建筑面积4336.05㎡。

    四、投资匡算:2750万元

    五、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

    请据此复函,抓紧办理其他相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开展下一步工作。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61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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