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6: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614,传真:0595-2328861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溪县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较好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知情权。2022年,安溪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全局累计公开信息38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5件,办结率100%。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信息公开已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我局能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和专职人员,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完善。我局的信息公开依托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能及时发布公开单位信息,及时地更新完善,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大力促进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三)积极回应关切。围绕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实事求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12345便民服务网络平台等渠道,公布涉及公共利益与民生领域的财政资金等政府信息,进一步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按照申请人指定的方式答复完毕,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0条、行政诉讼情况0条。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的县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目录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及时更新各栏目信息,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并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监督保障体系,一是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具体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建立财政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三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议题,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四是及时整改政务公开上级巡查反馈问题,自觉接受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较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是财政资金预决算公开的重点和热点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要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财政局

                                       2023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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