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1-3000-2019-05648
- 备注/文号:安财办〔2019〕2号
- 发布机构: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大同路1号,邮编:362400,电话:23232614,传真:23288614,电子邮箱:axczj@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县财政局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本着以民为本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促进安溪县财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健全组织体系。我局一直十分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加强本局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领导负责制,明确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责任制,做到内外结合。
(二)及时规范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政府财政信息,都依法向社会公开。我局要求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清查梳理工作,对已失效的及时撤消,对可以合并的办事流程和程序等进行简化,对指引性不强的进行修改完善和细化,不断提高财政信息公开精细化程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我局严格按照安溪县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进行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府采购、会计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认真按照县政府要求,全面梳理应公开政府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同时督促县直各单位公开每年的“三公经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年度信息报告1条,社会公益事业6条,部门动态信息4条,财政预算、决算资金信息51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展;二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地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完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三)完善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修改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优化财政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展现财政风貌。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530 3159 其中: 1.政府网站公开 条 530 3159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安溪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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