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0 1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民主路100号4楼414室,邮编:362400,电话:23286709,传真:23234220,电子邮箱:anxi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应急管理核心职能,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1.主动公开方面。聚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演练部署等重点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全文电子化率100%,重点公开政策文件、工作动态、预警信息、执法结果等内容,同步通过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信息可读性。 

      2.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申请接收、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建立“一站式”办理机制,2025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优化信息分类梳理机制,建立“业务股室采集-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定”的三级台账,对公开信息实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规范。 

      4.平台建设方面。升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应急管理专栏,优化宣传途径,通过与微信公众号“安溪应急管理”、梯视宣传联动,扩大宣传覆盖范围。 

      5.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内部绩效考核中,通过开展考核督促落实,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公开失误的情形建立分级问责机制。2025年度,本局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精准化公开不足,部分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匹配度不高,针对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指导、农村地区防灾避险等特定群体的定制化信息较少,未能充分满足差异化需求。二是政策解读深度不够,虽采用多种形式解读政策,但多以文字说明为主,缺乏案例式、场景化解读,对政策条款的实操性指导不足,公众理解和应用难度较大。三是互动回应实效性待提升,公众通过线上渠道咨询、建言的反馈周期较长,部分回应内容较为笼统,未能针对性解决实际疑问,互动闭环未完全形成。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立需求导向公开机制,通过走访企业、社区座谈、线上问卷等方式,梳理形成企业、居民、基层工作人员等不同群体的信息需求清单,针对性制定定制化公开目录,提升公开精准度。二是深化政策解读形式,组建由业务骨干、法律顾问、行业专家组成的解读团队,采用“政策原文+案例解析+场景演示”模式,制作安全生产指引、防灾避险实操手册等宣传品,方便公众查询。三是优化互动回应流程,明确线上咨询、建言的办理时限,一般事项3个工作日内回应,复杂事项7个工作日内反馈进展情况;建立回应质量审核制度,由业务股室负责人把关回应内容,确保具体详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5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