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7 15: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22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民主路100号4楼414室,邮编:362400,电话:23286709,传真:23234220,电子邮箱:anxi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应急管理局积极适应全灾种和大应急的新时代新要求,全面履行值守应急、综合协调指挥职能,坚持以公众需求为导向,把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以“应发尽发”的标准,对政府公开信息等均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站予以公开,慎终如始做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变动及时调整。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数量、质量。

    (二)落实平台建设。一是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运营,积极推进安溪县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工作,建立“政民互动”、“宣传专栏”、“防汛抗旱”三大专题服务栏目,其中“宣传专栏”栏目特设“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一键直达,提高全民监督便捷性。二是继续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等各类信息;此外,微信公众号搭载的“安溪县防汛抗旱”系统面向公众提供实时雨情、实时水情、台风路径、卫星云图等实时信息。三是积极向省应急厅、市应急局、县委办公室等部门及媒体推荐优秀信息,及时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各类优秀信息向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传达。

    (三)强化监督保障。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安全准确。二是在局机关、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监督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公众号内容存在信息错误,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让人民群众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加强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全过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全流程优化政务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继续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与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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