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4-1620-2017-51975
- 备注/文号:安溪县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以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公布于安溪县人民政府(www.fjax.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281919,电子邮箱:axaj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了安全生产监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县安监局除了在网站上发布信息外,还通过网站向外提供法律法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许可、企业行业标准等丰富的数据库信息;链接了多家上级部门、各地安监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五、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相关情况。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要不断改进完善的地方: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实效性上还有待提高、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主动作为,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安全保密的基础上,围绕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使用、公共信息、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等重点,依法依规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同时,加强风险分析,及时了解舆情反映,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进一步扩大并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
三是不断创新“互联网+”信息公开方式。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互联网,按照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质量提升、及时准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微信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宣传,根据不同载体特点,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布信息,确保社会公众方便快捷地获取政府信息。
七、说明与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 | 8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8 | 8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安溪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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