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34-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安生委办〔2023〕2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省委“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要求,根据泉州市安办、泉州市应急局相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落实。
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安溪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
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要求,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措施和省应急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通知》(闽应急〔2022〕128号)以及2023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等要求,探索构建管用实用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增强我县乡镇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着力打通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多头管理、各自为战的“中梗阻”,优化提升我县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质效。县应急局拟在龙门镇开展试点建设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谋划全面统筹协调乡镇应急管理各项工作,以依靠基层、就地赋能、就地整合、就地编组等方式,充分整合基层现有力量以及发动基层各方力量,探索构建以乡镇为单位科学高效的“三项标准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即“基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体系、基层防灾减灾标准化体系、基层应急救援标准化体系”,以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为工作轴心,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合理分解,防灾减灾力量相对集中,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充分聚集,切实将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穿透到基层的“最后一米”,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应急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龙门镇政府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应急局,负责统筹协调龙门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试点各项工作,研讨和制定相关标准,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组织开展调研、培训、督导、验收等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由县安办协调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参与;防灾减灾方面由县减灾办协调地震办等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应急救援方面由县防汛抗旱和防灭火调度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牵头,并协调县消防救援大队、蓝天救援中心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三、建设内容
拟定在龙门镇建设1个试点应急管理站,按照“标准化建设、实体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实时化响应、常态化运行”的总体建设目标,因地制宜,在试点建成“八个有”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即:“有一个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工作机构,有一套标准化运行的工作机制,有一个全时段运行的应急指挥和通信保障平台,有一套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预案响应制度,有一支常备常训的综合救援队伍,有一支依法履行安全综合执法职能的队伍,有一个管理规范的应急物资综合储备仓库,有一个便民体验的安全警示宣教场所”(以下简称“八个有”)。
四、保障措施
根据市级相关文件要求标准化应急管理站的建设经费不少于80万元,且应设置不少于6个专兼职岗位(专职岗位不少于2个)。
县财政局应每年合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建成项目内容更新、管护,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应急局要加强项目建设资金、更新管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
五、工作步骤
全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时间为2022年11月底至2023年10月底, 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研筹划阶段(2022年11月下旬-2022年12月底)
1.初步摸底。摸底全县乡镇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职能的机构和人员情况,并将人员按照专职、兼职、临时等进行分类,摸清各相关职能现有的办公场所和人员配置等情况。
2.组织调研。由县应急管理局参加市级座谈会、组织县级调研,并对乡镇实地考察,多方收集听取意见和建议,草拟相关标准、方案初稿,并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工作方案。
(二)部署动员阶段(2023年1月初-2023年3月底)
1.制定标准。县应急局围绕基层应急管理“三项标准化”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目标,侧重研究制定三个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各项具体建设目标和验收标准。
2.明确分工。由县应急局对开展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内容、工作步骤、完成时限、相关责任和保障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同时,研究、确定龙门镇为试点乡镇。
3.部署推动。召开全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动员部署。成立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专班,推动工作落实。
(三)建设实施阶段(2023年4月初-2023年7月底)
1.场地建设,库室整合。结合辖区的实际开展应急管理站场地建设,在保证功能完整的基础上按照充分利旧的原则,选择便于衔接应急物资库、避灾点、社会治理中心等相关设施的位置,采取集中建设、分散储备等方式,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功能的物资器材库,做到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
2.设备配备和安装调试。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至少配备一部卫星电话,一套双向可视化可通话的视频会议系统及硬件配套,一套应急广播系统等。
3.值班制度完善和信息系统整合。推动乡镇完成政务值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四合一”应急值班工作机制,实现应急值班与政务值班有机融合不脱钩,信息报送同步同口径,并同步整合相关业务系统,开展相关业务系统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同时,完成市、县级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待市级指挥信息平台研发完成后视情况延伸。
4.充实人员队伍。充分整合乡镇关于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防灾减灾、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等职能的相关人员,在确保不少于6个专兼职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一支“专兼融合”“一岗多能”“灵活管用”的基层应急管理团队,探索建立“统一指挥”“一专多能”“一队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应急管理站职能实体化运作。
5.完善管理和试运行。推动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实体化试运行,力争7月底前做到安全监管、监测预警系统全勤值守,避灾点、装备物资仓库规范管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值班备勤,安全警示宣教场所定期组织活动和维护保养。
(四)完善提升阶段(2023年8月初-2023年10月底)
1.组织验收。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对龙门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综合验收,市应急局将加强抽查指导和检查。
2.总结经验。把综合验收成效好的试点应急管理站进一步打造成全县标杆乡镇、标杆村(社区),进一步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机制,并强化成果运用,为逐步铺开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奠定实践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门镇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工作,强化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应急局要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试点乡镇开展项目建设;龙门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规划设计、筹建,分管领导具体实施;龙门镇安监办主任负责落实,形成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发力工作格局,同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综合保障。龙门镇要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支持方向、政策倾斜和项目推动类型,切实做好政策、资金、场所等要素保障。县应急局要强化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将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为民办实事项目)预算,要积极对接发改局,争取将采购应急救援、救灾物资所需费用由县级财政统筹保障。要强化资金管理使用,验收阶段将严格项目审查,确保专款专用。
(三)形成工作合力。龙门镇要善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应急管理站建设和运行,形成工作合力。试点探索“党建+邻里+应急救援”新模式,建立党员应急突击队,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站工作;整合优化基层专兼职网格员、安全员、护林员、巡防员等网格力量,助力应急管理站开展日常工作;扩展社会化服务,通过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常驻专家、动员保险机构派驻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等方式,为基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构建群防群治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探索社会救援队向基层网格化延伸和驻点服务工作机制,挂钩社会救援队,依据辖区应急管理需要,与社会救援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四)科学统筹推进。龙门镇要紧盯项目建设时限目标,确保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目标任务,科学统筹好项目建设进度,拟建项目抓前期,谋划项目抓储备,建立高质量的项目库;联点项目的领导既要挂帅,也要出征,要到项目一线调查研究,为推进项目建设破解难题。同时,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不含糊,引入激励惩戒措施确保工作任务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附件:1.关于成立全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指南
3.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工作目标表
4.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附件1
关于成立全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全面推进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加快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试点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问题,经过反复征求各级各部门修改意见,并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全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礼藕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许充分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南山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高剑如 县财政局三级主任科员
吴志安 县发改局副局长
林东宣 县教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林志欣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永忠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陈汉全 县资源局副局长
吴伟成 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林锦铭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鑫魁 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谢远景 县城管局副局长
陈桂金 县应急局副局长
余作锦 县消防救援大队一级指挥员
洪晓聪 龙门镇政府副镇长
洪文明 国网安溪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南山同志兼任,承担全县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的推进、指导、督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及时解决整治试点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更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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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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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有 |
内 容 |
具体标准 |
有一个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工作机构 |
统一挂牌和logo |
内容为“安溪县龙门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字样,在应急管理站建筑外墙明显位置悬挂;logo采用“安安”形象,以应急蓝作为底色,具体样式由市应急局统一设计确定 |
固定工作场所 |
建设应急技能提升服务点,包含办公室(值班室)、会议(指挥会商、培训、训练)室、物资储备室等,用于会议、协调指挥、日常集结训练、常用执法装备和物资存放,统一设置标识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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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实体化运行 |
龙门镇应在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设置不少于6个专兼职岗位(专职岗位不少于2个,不包含执法、救援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检查、综合协调、充实“四个一”值班、收集汇总数据、上报各类信息、物资管理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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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标准化运行的工作机制 |
健全党委、政府应急管理会商、议事制度 |
龙门镇党委、政府要将应急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安排,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排查化解重大风险 |
建立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常态化开展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
1.龙门镇应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三张清单”(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2.编制乡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四张清单”(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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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定期检查、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复查和回头看,落实闭环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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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
龙门镇应对辖区内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危旧房屋、排水设施、河道、水库山塘、堤防、低洼易涝点、旅游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农家乐、学校、卫生院、避灾点、道路桥梁、在建工地等有潜在风险的区域、重点防御单位建立责任网格,落实网格员,明确相关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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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前,龙门镇要将所有的村(社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避险转移等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村(社区)网格员工作职责。网格员有按要求开展巡查排查,并能提供巡查记录、照片和巡查报告。龙门镇要将内容纳入台账管理,日常监督确保台账滚动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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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标准化运行的工作机制 |
健全政务值班、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四合一”应急值班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乡镇、村(社区)均落实有信息员制度,能及时收集、统计和上报突发事件、灾情险情、应急处置等方面信息动态。确保应急值班与政务值班有机融合不脱钩,信息报送同步同口径 |
有一个全时段运行的应急指挥和通信保障平台 |
视频、音频设备配备和安装 |
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要至少配备一部卫星电话,一套双向可视化可通话的视频会议系统及硬件配套(不低于100寸的液晶显示屏幕),一套应急广播系统等 |
信息化平台对接准备 |
做好市、县级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待市级指挥信息平台研发完成后视情况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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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预案响应制度 |
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状况,开展风险评估、组织资源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
应急预案应符合实际,职责清晰,简明扼要,操作性强。龙门镇要根据实际,编制完成如下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溺水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根据辖区内企业实际情况,视情编制以下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着力抓好日常应急预案修订、培训、宣传等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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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应急预案内容,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发生时的应急体系、工作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编制形成应急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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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完善辖区防汛防台风形势图、地质灾害风险点图、避灾点分布图,挂图作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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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预案响应制度 |
健全乡镇指挥调度体系 |
龙门镇要将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基层应急救援所等纳入区域指挥调度体系,建立乡镇应急响应快速处置机制,按照“5分钟响应,15分钟到达,20分钟内开展施救”标准,将集结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出动速度控制在10分钟内,明晰处置不同突发事件的装备携带清单,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20分钟内能开展应急救援,重点预防“小火亡人”现象 |
强化应急演练和复盘 |
龙门镇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性应急演练或者重点灾种专项演练,并开展预案演练情况复盘评估。辖区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危险区域需转移对象开展1次自主转移避险演练。检验相关责任人、应急力量对预案处置流程熟悉程度、协同配合能力。山区应加强突发山洪、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情形的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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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战化应急演练新模式,对照救援时限标准,经常性采取不打招呼、零脚本式的临机战备“双盲”方式,开展队伍拉动演练,针对每次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细化优化队伍出动流程,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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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支常备常训的综合救援队伍 |
整合辖区内森林防灭火、抗洪抢险、微型消防站、社会应急力量、基干民兵、退役军人、志愿者等队伍建立“统一指挥”、“一专多能”、“一队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辖区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协助做好受困群众救援、受灾群众转移撤离等工作。 |
组建1支不少于30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辖区内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厘清队 伍驻地、人数、可参与应急救援类型、主要救援装备明细、存放地点等情况。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队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等配备要求(原则上平均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充分调动镇、村(社区)干部及退伍军人等基层应急救援力量,统筹指导村(社区)建立党员应急突击队,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社区(村居)工作者、志愿者共同参与应急管理站工作;整合优化基层专兼职网格员、安全员、护林员、巡防员、交通劝导员等网格力量,助力应急管理站开展日常工作;扩展社会化服务,鼓励通过引进第三方服务机构、聘请常驻专家、动员保险机构派驻专业技术服务队伍等方式,为基层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挂钩社会救援队,依据辖区应急管理需要,与社会救援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探索社会救援队向基层网格化延伸和驻点服务工作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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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日常和集中训练,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年集中训练不少于2次,开展情况报送县应急局,并拍照留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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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支常备常训的综合救援队伍 |
微型消防站 |
积极推进和规范乡镇消防队(站)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乡镇消防队》(GB/T 35547-2017)落实人员配备和营房、装备器材、经费保障,具备防火巡查和初期火灾扑救等功能 |
防护装备配备和意外伤害保障。 |
参与抢险救援的队员都有购买防护装备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相关购买、发放、使用、维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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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支依法履行安全综合执法职能的队伍 |
安全综合执法人员配备 |
有不少于2个承担安全综合执法职能的正式编制人员,采用“1+1”模式(即1名正式在编执法人员加1名执法辅助人员),可结合实际聘任技术检查员若干名,可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人员 |
落实执法职能 |
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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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执法检查台账并动态更新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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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未落实整改或逾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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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执法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或上报有关部门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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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管理规范的应急物资综合储备仓库 |
建立乡镇应急物资储备站和应急避灾示范点 |
应急物资储备站(标准化应急物资综合储备仓库),站外统一悬挂规范名称标牌,如“龙门镇应急物资储备站”。应急物资储备站选址应遵循储存安全、调运方便的原则,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集中建设分区储备,也可采取分散储备、委托管理等方式管理和使用 |
应急避灾示范点应满足自然灾害避灾点巩固提升标准与要求(泉应急〔2022〕97号),做到标识醒目、路径明显、责任明确、预案健全、制度上墙、设施配套、功能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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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在现有或增设的应急物资储备站或避灾点中,增配必要的应急物资,包含执法装备、抢险救援保障物资、应急救援力量保障物资和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参考《乡镇应急管理站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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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管理制度 |
遵循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应急物资紧急采购、维护检测、分发使用、回收报废、核销补库等管理制度,仓库有专人管理、有物资台账,确保满足辖区抢险救灾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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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多方参与、协同配合、及时高效的应急物资调配体制,完善物资发放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倡导家庭应急物资储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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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便民体验的安全警示宣教场所 |
应急宣传警示栏 |
结合时令、重点工作,定期发布图文并茂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自救互救常识,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定期不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案释法警醒各类责任主体和公众 |
微信公众号专栏 |
在乡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中设立应急管理工作专栏,应包含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自救互救、警示曝光等栏目,进一步延伸安全宣传的深度,并充分发动民众关注公众号,扩大应急管理向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末端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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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数字体验馆 |
利用公共文化场所,运用科技技术,打造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家庭等贴近群众的应急场景,建成集知识宣传、互动体验、研学教育于一体的公共安全数字体验馆。应选择便于群众体验、观看的场所位置,综合考虑配电、网络、承重、防雷、防水、防潮、散热等因素设计,避免直接朝向办公区域、学校和居民居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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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 |
应急广播要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56号)文件精神,选择“一点两站”室内外及小广场、公园道路交叉口等人员聚集区域,综合考虑电源保障、光缆铺设等因素建设,同时做好防雷、防水、防漏电措施。推动应急广播等载体进村入户,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大力加强公众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 |
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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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工作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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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标 |
具体内容 |
任务时限 |
责任单位 |
(一)调研筹划阶段 |
初步摸底 |
摸底乡镇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职能的机构和人员情况,并将人员按照专职、兼职、临时等进行分类,摸清各相关职能现有的办公场所和人员配置等情况。 |
已完成 |
县应急局 |
组织调研 |
组织对乡镇(街道)实地考察,多方收集听取意见和建议,草拟相关标准、方案初稿,并征求各方意见,最终形成工作方案。 |
已完成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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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署动员阶段 |
确定试点乡镇 |
县应急管理部门在认真调研和征求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初步确定1个试点乡镇并报市应急局。 |
已完成 |
县应急局 |
细化方案,明确分工 |
进一步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内容、工作步骤、完成时限、相关责任和保障等作出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
已完成 |
县应急局 龙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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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推动 |
组织收听收看全市乡镇(街道)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推进会议,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动员部署。安溪县同步成立本级工作专班,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
已完成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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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培训 |
组织试点乡镇参加全市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场地、设施建设标准等工作任务进行具体解读培训。 |
已完成 |
县应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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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实施阶段 |
场地建设 |
结合辖区的实际开展应急管理站场地建设,在保证功能完整的基础上按照充分利旧的原则,选择便于衔接当地应急物资库、微型消防站、避灾点、社会治理中心等相关设施的位置,尽量整合现有场所和设施设备,避免重复建设。 |
2023年6月底前 |
龙门镇 |
完成各类库室的整合 |
进一步整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功能的物资器材库室,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集中建设分区储备,也可采取分散储备、委托管理等方式管理和使用。 |
2023年6月底前 |
龙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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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视频、音频设备配备和安装调试 |
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至少配备一部卫星电话,一套双向可视化可通话的视频会议系统及硬件配套,一套应急广播系统。 |
2023年6月底前 |
县应急局 龙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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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政务值班、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四合一”应急值班工作机制 |
推动乡镇完成政务值班、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四合一”应急值班工作机制,实现应急值班与政务值班有机融合不脱钩,信息报送同步同口径。 |
2023年6月底前 |
县应急局 龙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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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整合对接 |
整合相关业务系统,开展相关业务系统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同时,完成市、县级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准备工作,待市级指挥信息平台研发完成后视情况延伸。 |
2023年7月底前 |
县应急局 龙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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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实施阶段 |
充实人员队伍 |
充分整合乡镇关于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执法、防灾减灾、防汛防台、森林防灭火、地震地质灾害等职能的相关人员,在确保不少于6个专兼职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动员各方力量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一支“专兼融合”、“一岗多能”、“灵活管用”的基层应急管理团队,支撑应急管理站职能实体化运作,同时整合抗洪抢险、微型消防站等人员,探索建立“统一指挥”、“一专多能”、“一队多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2023年7月底前 |
龙门镇 |
规范管理和试运行 |
开展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实体化试运行,结合预案、演练、桌面推演等形式,理顺乡镇应急指挥体系。由县应急局推荐,市应急局选定1-2个标杆试点乡镇(街道),视情况组织现场交流学习 |
2023年7月底前 |
市、县应急局龙门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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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提升阶段 |
组织验收 |
县应急局组织对各自辖区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试点建设和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评估验收。市应急局结合实际对验收情况开展抽查检查,确保创建质量。 |
2023年9月底前 |
市、县应急局 |
总结经验做法,强化成果运用 |
县应急局撰写工作总结并报市应急局,由市应急局形成全市工作总结呈报省应急厅和市政府,为逐步铺开乡镇标准化应急管理站建设工作奠定实践基础。 |
2023年10月底前 |
市、县应急局 |
附件4
乡镇应急管理站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物资装备类别 |
物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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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巡查装备 |
综合执法装备 |
▲安全帽,执法制服、执法记录仪、执法对讲机(可参照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乡级执法装备配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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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设备装备 |
预警设备 |
手摇式报警器、手持扩音喇叭、铜锣、口哨、简易雨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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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应急通信装备 |
救援单兵装备、卫星定位仪、对讲机、卫星电话、移动报灾终端、应急广播接收终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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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防护物资和装备 |
▲安全帽(救援头盔),手套,安全鞋、工作服、安全警示背心、防护镜、呼吸面具、水壶、毛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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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工具 |
液压钳、铁锨、锯子、镢头、斧头、担架,常规工具箱(内含扳手、锤子、羊角锤、记号笔、皮尺、钢尺、钉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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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保障 装备 |
▲救援帐篷、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索、救生杆、移动电缆、照明灯具、警戒带、警戒杆、发电机、圆盘锯、机动链锯、钢钎、手动破拆工具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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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物料 |
编织袋、彩条布、桩木、土工布、砂石料 |
可现场堆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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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查险抢险设备器材 |
查险登山杖、雨衣、防寒服、胶鞋、小型汽柴油发电机 |
可选配:速干衣全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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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装备 |
巡护摩托车、望远镜、风力灭火机、灭火水枪、二三号工具、割灌机、油桶、点火器、砍刀、阻燃服装、防扎鞋、阻燃手套、作训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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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装备类别 |
物资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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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物资储备 |
安置类 |
▲12m2单帐篷、12m2棉帐篷,折叠床、折叠桌椅、睡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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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服类 |
棉被、棉褥、棉大衣、防寒服、棉衣、单衣裤(迷彩服)、冲锋衣、毛毯、毛巾被、雨衣、雨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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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具类 |
▲救生衣、救生圈,照明灯具、手提式强光手电、净水设备/净水机、软体贮水罐、家庭应急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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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或 其他类 |
方便面,方便食品,自热食品、食用油、大米、面粉、挂面、矿泉水、火腿肠 |
协议储备 |
备注:应急救援设备装备、救灾物资储备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按需配备,并经实践不断调整优化,注重统筹已建成的微型消防站、避灾点等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储备和购置。部分(加粗)重复的物资需要结合实际配备,因使用对象不同(执法人员、救援人员和受灾群众)应在配备数量上有所侧重。
安溪县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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