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标段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面积:1.3862公顷。
2.用地范围:东至参内外环路
西至参内安置区A-01地块
南至参内安置区BD-01地块
北至参内安置区B地块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参内镇美塘村。
4.用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标段项目建设,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日由参内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单位为参内镇政府,由参内镇代表我县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使用)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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