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 标段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4-03-15 09:07 浏览量:

  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标段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面积:1.3862公顷。

  2.用地范围:东至参内外环路

  西至参内安置区A-01地块

  南至参内安置区BD-01地块

  北至参内安置区B地块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参内镇美塘村。

  4.用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参内安置区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第一标段项目建设,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4月1日由参内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单位为参内镇政府,由参内镇代表我县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使用)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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