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市华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预申请地块(安溪县魁斗镇佛仔格村A-04地块)项目征收(使用)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使用)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用地面积:2.8172公顷。
2.用地范围:东至向天锣山头(柯敬明旧蓄水池附近)
西至后沟山和下埠垵交界处
南至垵边林(柯纯添茶园)
北至猪哥伦(柯文贵之祖父墓地下方)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魁斗镇佛仔格村。
4.用地目的: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用于泉州市华胜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预申请地块(安溪县魁斗镇佛仔格村A-04地块)项目建设,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属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2月7日由魁斗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使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使用)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用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使用)土地的实施单位为魁斗镇政府,由魁斗镇代表我县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使用)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安溪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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