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09:33 浏览量: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防汛备汛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具体实际,为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防范,确保“不死人、少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觉警醒,切不可掉以轻心

  我县是典型的东南沿海山区大县,是福建省地质灾害的严重县份之一。当前地灾隐患点多、工程活动多、新建在建扩建的项目多、疑似地灾隐患部位多,边坡扰动大、边坡防护措施落实程度不一,建筑设施与边坡的地质、岩土、水文等方面的依存关系复杂多变,主汛期在即,又恰逢五一长假,加上3月以来又有多轮的降雨过程,累积雨量大,当前表层岩土体含水量高,如果再遇降雨或边坡扰动等触发因素,易于诱发突发地质灾害(如兰田乡益溪村公路边坡的局部滑崩),因此,大家要高度警觉警醒警惕,切不可掉以轻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早谋划、上足力量,因行业、因地域全面落实好地灾巡查排查和防范措施各项工作。

  二、全面开展巡查,不能局限在册点

  地质灾害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动态性,巡查排查工作也不是一劳永逸,大家要按照《安溪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政办明传〔2023〕5号)和《安溪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安政综〔2017〕6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乡镇今年印发的转移预案和县直有关预案方案,组织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重点突出以下工作:

  (一)涉疫场所、农村居民点、水利设施(包括水库、灌溉水渠、引水渠、饮用水渠和管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尾矿库区、旅游景区、厂区厂房、堆渣堆土场所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巡查。排查隐患区域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拉裂、下错、松动、冒浑水、拱起等异常迹象,注意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或开裂泄漏,及时清理堵塞的排水沟(排水涵洞),夯填裂缝,全面做好防范措施。

  (二)针对当地的地形地势、地质岩土条件、洪水位情况、山沟沟口分布、山洪排泄路径、工程建设情况、边坡扰动情况、民居建造和护坡措施等实际,深刻吸取南安柳城露江村的事件教训,全方位全区域的开展巡查排查,切不可局限于在册的地灾隐患点,尤其是暴雨期间村民擅自清理滑动体、紧靠边坡私搭工棚、挖土洞和粬窑等对边坡不利的各种扰动行为,将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薄弱地带提前排除、预警和警示,做到巡查排查两同步、两不误。

  (三)下发我县的70985处疑似地灾隐患点,是省上通过“天上看”+ “农村房屋地籍调查成果数据”+遥感影像+DEM等办法获取,是有很大的技术支撑,通过乡、村的初步排查核对,虽然排除大约5万处,但经抽查复核,发现还存在个别的漏网,因此,大家仍要以疑似隐患点作为靶向部位,及时再梳理、再部署、再核查,发现漏网的点,同步纳入巡查监测对象,并及时报送我局2006室,联系人傅伟强13489736667。

  (四)2022年全县发生的37处灾情险情点。这37处灾情险情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以安防指〔2023〕7号文件印发到各有关乡镇,大家要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时巡查好、防范好、修复好和整治好,并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上报。

  三、加强风险预警,转移安置落实处

  按照省、市、县发布的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及其相应的等级信息,及时、不折不扣的做好传达落实,并根据《安溪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政办明传〔2023〕5号)明确预警级别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好值班值守、巡查排查监测、人员转移安置等相应的防范工作。

  四、加强技术支撑,合理延长加强期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提前准备、提前组织集结待命,发现灾情险情,及时联动,保障第一时间组织技术队伍开展现场调查和技术指导,为开展有效的先期处置提供科学依据。另外,滞后性是地质灾害的显著特征,地灾巡查、排查和核查的加强期需视情延长2至5天,恢复生产生活或者人员回迁前,应事先组织技术力量做好安全评估,确保安全。

  五、严格报告制度,及时处置灾险情

  强化值班制度、记录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灾险情的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当接到灾情险情报告时,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组织上报,并全力落实好灾险情的先期应急处置。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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