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扎实开展地质灾害 巡查监测和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09:33 浏览量: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防汛备汛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的指示批示,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具体实际,为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和防范,确保“不死人、少损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警觉警醒,切不可掉以轻心

  我县是典型的东南沿海山区大县,是福建省地质灾害的严重县份之一。当前地灾隐患点多、工程活动多、新建在建扩建的项目多、疑似地灾隐患部位多,边坡扰动大、边坡防护措施落实程度不一,建筑设施与边坡的地质、岩土、水文等方面的依存关系复杂多变,主汛期在即,又恰逢五一长假,加上3月以来又有多轮的降雨过程,累积雨量大,当前表层岩土体含水量高,如果再遇降雨或边坡扰动等触发因素,易于诱发突发地质灾害(如兰田乡益溪村公路边坡的局部滑崩),因此,大家要高度警觉警醒警惕,切不可掉以轻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及早谋划、上足力量,因行业、因地域全面落实好地灾巡查排查和防范措施各项工作。

  二、全面开展巡查,不能局限在册点

  地质灾害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动态性,巡查排查工作也不是一劳永逸,大家要按照《安溪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政办明传〔2023〕5号)和《安溪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实施方案》(安政综〔2017〕6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本乡镇今年印发的转移预案和县直有关预案方案,组织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开展地毯式全覆盖的巡查、排查和监测,重点突出以下工作:

  (一)涉疫场所、农村居民点、水利设施(包括水库、灌溉水渠、引水渠、饮用水渠和管道)、公路、铁路、临时工棚、施工工地、学校、尾矿库区、旅游景区、厂区厂房、堆渣堆土场所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巡查。排查隐患区域是否出现新的变形、拉裂、下错、松动、冒浑水、拱起等异常迹象,注意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或开裂泄漏,及时清理堵塞的排水沟(排水涵洞),夯填裂缝,全面做好防范措施。

  (二)针对当地的地形地势、地质岩土条件、洪水位情况、山沟沟口分布、山洪排泄路径、工程建设情况、边坡扰动情况、民居建造和护坡措施等实际,深刻吸取南安柳城露江村的事件教训,全方位全区域的开展巡查排查,切不可局限于在册的地灾隐患点,尤其是暴雨期间村民擅自清理滑动体、紧靠边坡私搭工棚、挖土洞和粬窑等对边坡不利的各种扰动行为,将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和山洪地质灾害的薄弱地带提前排除、预警和警示,做到巡查排查两同步、两不误。

  (三)下发我县的70985处疑似地灾隐患点,是省上通过“天上看”+ “农村房屋地籍调查成果数据”+遥感影像+DEM等办法获取,是有很大的技术支撑,通过乡、村的初步排查核对,虽然排除大约5万处,但经抽查复核,发现还存在个别的漏网,因此,大家仍要以疑似隐患点作为靶向部位,及时再梳理、再部署、再核查,发现漏网的点,同步纳入巡查监测对象,并及时报送我局2006室,联系人傅伟强13489736667。

  (四)2022年全县发生的37处灾情险情点。这37处灾情险情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以安防指〔2023〕7号文件印发到各有关乡镇,大家要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及时巡查好、防范好、修复好和整治好,并按照时间要求进行上报。

  三、加强风险预警,转移安置落实处

  按照省、市、县发布的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及其相应的等级信息,及时、不折不扣的做好传达落实,并根据《安溪县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安政办明传〔2023〕5号)明确预警级别的具体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好值班值守、巡查排查监测、人员转移安置等相应的防范工作。

  四、加强技术支撑,合理延长加强期

  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的作用,提前准备、提前组织集结待命,发现灾情险情,及时联动,保障第一时间组织技术队伍开展现场调查和技术指导,为开展有效的先期处置提供科学依据。另外,滞后性是地质灾害的显著特征,地灾巡查、排查和核查的加强期需视情延长2至5天,恢复生产生活或者人员回迁前,应事先组织技术力量做好安全评估,确保安全。

  五、严格报告制度,及时处置灾险情

  强化值班制度、记录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灾险情的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当接到灾情险情报告时,要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在第一时间组织上报,并全力落实好灾险情的先期应急处置。

  安溪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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