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2023年地质灾害汛前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04 09:29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地质灾害实际,决定开展全县2023年地质灾害汛前防御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认真梳理,逐一核对,确保全面纳入

  2023年地灾隐患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常规的点。至2022年底应列入管理的地灾隐患点有2946处(见附件,核销点待公布后再核减扣除);二是卫片的点(今年新增)。根据省市最新部署,2022年12月省上采取“天上看、地上查、动态管”+“农村房屋地籍调查成果数据”等办法,初步排查给出我县疑似地灾隐患高陡边坡点70985处。上个月已网上业务培训,目前乡村正在现场排查中,要求3月20日前完成乡村初排,各乡镇、各村居务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鉴于老新叠加,各乡镇、各村居应区别对待,在做好常规基础上,同步组织好、协调好卫片点的初排、核查和上报,并全力配合后期技术队伍的技术核查认定等工作。编制之前,应以村居为单位、以点为单元,逐一梳理、逐一核对、科学有序退出,确保“乡不漏村、村不漏点、点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各点防范信息详实可靠,不得照搬照套上年数据。

  (二)统一名称,熟悉各表,保障预案质量

  预案名称为 XX乡镇2023年地灾隐患点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预案,由两册组成,第一册为常规点的预案,3月底前完成;第二册为技术认定后的卫片点预案,初定5月底前完成,视上级部署和技术认定的进度,具体完成时间由资源局进一步明确,下同。

  预案有10个表格(参考格式已发23232440@163.com,简称440邮箱),都是预案重要构成,编制人员应全面熟悉、逐一核实、认真填写,确保详实、科学、可行。表1是责任分解,一乡一表;表2是地灾点转移方案,一点一表;表3为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和待核销点转移方案,一村一表;表4至表6分别是应急队伍名册、物资准备和避灾点信息;表7是乡镇监测站与村居监测组名单,是县预警系统信息的依据来源;表8是乡镇、村居地灾隐患点明细;表9是乡镇地灾点、高陡边坡点受威胁户信息登记汇总,是本年度基准数据,县防指必备表格,效能办督查主要依据,公安户口和常住人口应核实填报,不得照搬照套以往数据;表10是乡镇、村居地灾隐患点台账,是省、市必检材料,乡镇应及时组织建好本乡镇和各村居台账表。

  二、时间安排

  (一)乡镇政府方面

  1.3月5日前,应将表7-1、7-2电子文档发送县资源局440邮箱和气象局anxiqxj@163.com。后期如遇人员变动的乡镇,变动信息应第一时间联系气象局13489309690,资源局13489736667,便于及时更新。

  2.常规点3月15日前、卫片点初定5月15日前,将签字盖章的表8、表9一式两份报送县资源局,电子文档发440邮箱,便于汇总转报;

  3.常规点3月25日前、卫片点初定5月25日前,完成转移预案和防灾“两卡”编制,预案应以乡镇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4.常规点3月31日前、卫片点初定5月31日前,完成:①防灾“两卡”发放、告知和回执;②向县资源局报送转移预案和防灾“两卡”,转移预案应同时报送县防汛办。

  5.常规点4月5日前、卫片点初定5月31日前,完成:①按要求的尺寸和内容,落实好各地灾隐患点的警示标志,并上传省地灾综合管理系统;②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对象和所有受威胁户的信息完整更新到本乡镇预警系统。

  6.常规点4月15日前、卫片点初定6月3日前,完成:①本乡镇地灾防治领导小组、驻村干部、村居主干、村居监测组和防灾责任人信息更新到省地灾信息系统;②签字盖章的表10(乡镇台账表)报送县资源局。

  7.结合村民自主转移,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地灾专项应急演练,突出实效,相关材料和图片发440邮箱。

  (二)县直有关单位方面

  1.3月15日前,县资源局和气象局完成表7汇总;3月31日前气象局负责完成预警对象信息录入,保障完整更新到县地灾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常年、持续维护好系统功能,确保运行顺畅。

  2.3月20日前和初定5月25日前,县资源局分两个时点收集汇总表8表9,适时转报县防指和上级有关部门。

  3.县水利、交通、公路分中心、住建、教育、卫健、应急、文体旅、工信商和供电公司等单位应按行业实际,分别对县内水利工程、线性工程、开发区建设、学校和培训场所、卫生院、涉疫隔离场所、尾矿库和弃渣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靠坡而建的工业企业、输电线路等地灾易发地带开展地毯式隐患再排查(尤其是新建、在建、扩建),3月31日前(卫片点初定5月31日前)落实好各地灾隐患点防灾预案。

  4. 4月20日前和初定6月15日前,县资源局牵头,组织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表10的全县台账表。

  5.4月25日前,县政府办组织资源、水利、交通、住建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的地质灾害防御准备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学校、卫生院、尾矿库和弃渣场、景区非景区景点、靠坡而建的工业企业和输电线路等方面的防御准备,分别由县教育局、卫健局、应急局、文体旅局、工信商局和县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另行组织检查。

  三、有关事项

  1.本文所称的地灾隐患点,包括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点、不稳定斜坡点和待核销点。因信息变动大、工作量大、时间节点多、时效性强,一环扣着一环。各乡镇应高度重视,明确领导、细化任务、分解到人、时间倒排,确保如期完成。

  2.预案的“转移疏散路线”和“应急避险场所”要按《福建省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避让工作规定》(闽政办〔2007〕62号)和《安溪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政综〔2016〕178号)规定,同步做好安全性评估,不允许存在形式主义和经验主义,因图件较大,可另页打印。

  3.及时将预案印发到村居、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监测人和驻村干部;按预案“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的要求,组织村居等单位及时公布。

  4.发放“两卡”工作人员应面对面向受威胁户详细告知防灾避险信息,做好回执存档,不得弄虚作假。

  5.巡查记录本由所在乡镇政府确定样本、统一购置,及时发放到村居地灾监测组。

  6.未落实科学、有效的防护措施时,禁止在地灾危险区域进行翻建或新建房屋;历年来公布核销的地灾隐患点,如果以旧宅拆除为由,核销后计划在原地或周边区域翻建、但防护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且未经验收明确已符合建设条件的,不得就地申请再建房;各乡镇应定期组织全面巡查排查,一旦发现要及时、有力制止,引导科学建房。

  7.地灾防治政策性、技术性和时效性都很强,市资源规划局编印的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等资料读本都及时发到乡镇,各乡镇应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并结合2022年5至6月多轮连续强降雨防范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和不足,及时整改整治到位,持续推进防治工作更科学、有序、有力。

  附件:

  至2022年12月各乡镇应纳入管理的地灾隐患点一览表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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