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经村(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及住建、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民政、公安、工商、人社、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4年安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向住建部门提出投诉。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据复审结果予以登记。
一、咨询、投诉部门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23234254,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楼。
二、监督部门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电话:23232027,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5楼。
附件:2024年安溪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审结果清单
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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