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0安溪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公示
时间:2022-10-1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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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0595-23234254;举报电话:0595-23234254,投诉电话:0595-23234254,网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
轮候号 |
申请人 |
共同申请人 |
家庭收入(元/年) |
家庭总资产(万元) |
人均住房面积(m2) |
困难类型 |
户籍所在地 |
工作单位 |
||
城区 |
街道 |
社区 |
||||||||
263 |
李顺昌 |
李铭坚,李明泉,陈秋燕 |
24000.0 |
0.5 |
2.5 |
最低收入 |
安溪县 |
湖头镇 |
湖三村 |
|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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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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