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29安溪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公示
时间:2022-01-29 17:39 浏览量:
    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街道办、区民政局审核,区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2年1月29 日至2022年2月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区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0595-23234254;举报电话:0595-23234254投诉电话:0595-23234254,网址:http://zfjsj.quanzhou.gov.cn/。

 

轮候号

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

家庭收入(/)

家庭总资产(万元)

人均住房面积(m2)

困难类型

户籍所在地

工作单位

城区

街道

社区

259

林玉美

许清华,许清狮

500.0

0.1

0.0

最低收入

安溪县

湖头镇

许前村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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