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单位,各设区市发改委、重点办,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重点办: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福建省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通知》(闽委办〔2021〕23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项目考评办法的通知》(闽发改重产〔2021〕574号)等规定,我委组织完成2021年考核类省重点项目参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等,下同)单位工作业绩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度工作业绩总体情况
2021年,大部分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能诚实履约,质量、安全、进度管理较好,但还存在少数单位履约较差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施工单位中,有的管理制度不健全,编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公司通用版本,流于形式,项目部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未能进行有效管理,现场安全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对现场施工不具备指导性;有的对施工工艺管控不足,造成较大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双向钢筋间距偏大、钢筋水泥未检先用、钢筋加工场露天加工、无混凝土配合比、以石粉和石渣作为砂石原材料且下料随意、不按图设置水平钢筋、因保护层不足而出现露筋现象、结构楼板随意割槽埋管、施工缝设置不合理、未经设计单位审批随意变更施工等;有的对危大工程施工不够重视,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够或未经专家论证和审批擅自实施;有的安全生产意识较差,安全施工管理较为混乱,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如高边坡未做护面且存在较多高边坡滚石等、楼层及屋面结构梁板被破坏但没有任何加固措施、梁板结构还处于悬臂状态就已拆除所有模板支撑、施工现场明火冒险作业、脚手架未按规范要求搭设、电梯井门洞未按规定防护、临时用电不规范、临边和洞口等防护不到位、临时高边坡防护不到位出现坍塌、道路工程临时高边坡放坡坡度不足、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危险部位无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过程检查走过场未能发现存在的明显问题等;有的甚至发生基坑涌水涌砂险情;有的未统筹安排新冠疫情和施工作业,对延误的工期未采取针对性合理赶工措施,致使项目进度一再滞后;有的不重视文明环保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不落实,未设置洗车台,道路未硬化、大面积泥泞积水等;有的劳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劳务实名制不落实,未能提供省劳务实名制平台工资发放记录,甚至存在拖欠工资现象;有的内业资料完整性不够,资料归档较乱,验收资料未反应现场真实情况或不完整,各项资料之间不吻合;有的漠视考评检查,未按规定准备必要质保资料,且现场人员沟通能力差,未能有效解释说明并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监理单位中,有的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控制、施工、进度等管控能力不够;有的监理人员到位、到岗率低,甚至还冒名顶替,监理设备配备不齐全;有的履职能力差、不到位,对长期存在的问题未发监理通知单,未能提出优化和合理化建议;有的日常巡查不到位,旁站不落实,未能及时发现现场部分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特别是临时设施使用不规范问题,或者虽然发现问题但未下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对部分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旁站工作落实不到位;有的对危大工程监督不落实,无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施工专项方案无相关专家论证和审批手续,安全管理档案不健全,未进行专项巡检及独立建档;有的不重视档案管理,内业资料混乱不齐全,监理日志不完整且未及时完善,相关资料签章不规范,部分监理通知单没有反馈资料,没有闭合;有的对发现的施工单位问题不认真督促整改,复查流于形式、不到位;有的不配合专家或主管部门考评检查,未能及时提供受检材料。
勘察设计单位中,有的施工图设计不合理,设计质量低,图纸存在较大错漏问题,变更条目数量大,致使工程造价变化大;有的设计方案质量一般,逾期提交设计方案、图纸,造成项目节点进度严重滞后;有的专业间配合度差,现场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相关问题,无法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有的对危大分部分项工程不够重视,专项设计说明不够完整;有的设计选材不能与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相结合,造成工程存在安全质量隐患。
以上问题,在建设单位和分级管理单位检查督促下,绝大部分参建单位已完成或正在落实问题整改,达到以评促改、提升项目建设安全和质量的预期效果。
二、年度工作业绩评定结果
2021年度承担的项目(合同段)工作业绩评定为A级(工作业绩良好)的勘察设计单位29家、施工单位87家、监理单位51家(详见附件1),评定为C级(工作业绩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2家、施工单位5家、监理单位4家(详见附件2),其余评定为B级(工作业绩一般),无D级(工作业绩差)单位。公路工程、水运工程、运输场站等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年度工作业绩评定结果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另行通报公布。
希望2021年度工作业绩评定为A级的参建单位再接再厉,争创更好的业绩;评定为C级的参建单位正确对待,正视不足,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履约服务意识,以考评为契机提升项目工作业绩。希望省有关分级管理单位及各地发改部门(重点办)加强督促,建设单位具体落实,强化对参建单位的过程监督,齐抓共管,不断提升项目建设监管水平,促进省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1.2021年度工作业绩评定为A级的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2.2021年度工作业绩评定为C级的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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