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溪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征缴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相关安排
1.缴费任务
各乡镇应高度重视2022年参(续)保缴费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动员未参保居民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保未续缴居民继续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乡镇、村(居)、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动员,分类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
2.缴费标准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共分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
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现有缴费档次或变更缴费档次,但缴费成功后只允许调高档次进行二次缴费,不允许调低。
3.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以掌上缴费为主、银行批扣为辅、办税厅现场缴费兜底,当年度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可视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方式,但往期费款补缴(含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必须参保居民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
(1)银行批量扣款:参保居民将足额费款存入已签约授权的农信社账户,由银行进行批量扣款。预计7月份开放银行批量扣款渠道,暂定每月1日、11日、21日发起,是否调整批扣时间或增加批扣频次视实际征缴工作需要而定。银行批量扣款期间,缴费数据将被锁定,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缴费。
(2)掌上自助缴费:全月开放掌上自助缴费渠道(银行批扣时段除外),参保居民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在指定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掌上自助缴费。
(3)办税厅现场缴费:银行批扣时段外,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或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湖头分中心一楼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缴费。
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尤其要辅导参保居民使用银行批量扣款、微信公众号或掌上APP自助缴费等“非接触式”渠道,尽量避免上门缴费,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缴费相关业务办理
(1)首次缴费登记:新参保人员前往所在乡镇城乡居民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录入完整信息。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助缴费。若选择银行批扣,可持缴费人身份证件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就近选择银行网点签订个人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或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自助签约代扣。
(2)变更缴费档次和缴费账户: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税务办税窗口办理变更,或持缴费人身份证件和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储蓄卡就近选择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或者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等掌上渠道自助变更。
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领导小组,把征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协同抓,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要确保城乡居民保办有专职人员在岗在位。
2.协调部署。各乡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精心制定保费征缴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乡镇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养老金追讨、丧葬补助金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3.宣传发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4.经费补助。按完成的缴费任务数给予村居干部经费补助,年度绩效考核前六名的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1.2元,后六名的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6元,其他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8元。
5.绩效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经济工作中,对各乡镇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和续缴率进行分档考核,具体关注2022年度安溪县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期间,县效能办、税务局、人社局结合征缴情况组织联合督导,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居指导解决征缴问题,督查通报征缴进度。
附件:1.安溪县2019-2021年度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有缴人数统计表
2.安溪县2019-2021年度各乡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有缴人员明细清单
附件1
安溪县2019-2021年度各乡镇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历史有缴人数统计表 |
||
序号 |
乡镇街道 |
人数合计 |
1 |
白濑乡 |
4015 |
2 |
参内镇 |
10765 |
3 |
城厢镇 |
25805 |
4 |
大坪乡 |
5774 |
5 |
凤城镇 |
10019 |
6 |
福田乡 |
2743 |
7 |
感德镇 |
24161 |
8 |
官桥镇 |
25860 |
9 |
湖上乡 |
9987 |
10 |
湖头镇 |
23967 |
11 |
虎邱镇 |
16884 |
12 |
剑斗镇 |
18292 |
13 |
金谷镇 |
14485 |
14 |
魁斗镇 |
9461 |
15 |
蓝田乡 |
9242 |
16 |
龙涓乡 |
22551 |
17 |
龙门镇 |
21535 |
18 |
芦田镇 |
6044 |
19 |
蓬莱镇 |
23657 |
20 |
尚卿乡 |
13374 |
21 |
桃舟乡 |
5169 |
22 |
西坪镇 |
21532 |
23 |
祥华乡 |
12665 |
24 |
长卿镇 |
29119 |
25 |
总计 |
367106 |
注:已剔除重复项、参保注销人数和2022年度政府代缴人数。 |
附件2
人员明细清单详见政府公务网,仅供参考。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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