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2021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征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确保完成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养老”)征缴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相关安排
1.缴费任务
各乡镇应高度重视2021年参(续)保缴费工作,严格落实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动员未参保居民积极参保,引导已参保未续缴居民继续参保缴费,鼓励有条件的参保居民提高缴费档次,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缴费率95%以上的工作目标。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乡镇、村(居)、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广泛动员,分类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具体征缴工作任务数见附件: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配表。
2.缴费标准
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共分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
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现有缴费档次或变更缴费档次,但缴费成功后只允许调高档次进行二次缴费,不允许调低。
3.缴费渠道
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以银行批扣为主、掌上缴费为辅、办税厅现场缴费兜底,当年度正常缴费的参保居民可视情况自行选择缴费方式,但往期费款补缴(含中断补缴和一次性补缴)必须参保居民到税务局办税窗口办理。
(1)银行批量扣款:参保居民将足额费款存入已签约授权的农信社账户,由银行进行批量扣款。8月份开放银行批量扣款渠道,暂定每月1-3日、13-15日进行两次批扣,法定节假日顺延,是否增加批扣频次视实际征缴工作需要而定。银行批量扣款期间,缴费数据将被锁定,无法通过其他渠道缴费。
(2)掌上自助缴费:全月开放微信缴费渠道(银行批扣时段除外),参保居民可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闽税通APP,在指定入口按照提示完成掌上自助缴费。
(3)办税厅现场缴费:银行批扣时段外,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现场缴费。
疫情防控期间,各乡镇尤其要辅导参保居民使用银行批量扣款、微信公众号或掌上APP自助缴费等“非接触式”渠道,尽量避免上门缴费,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4.缴费相关业务办理
(1)首次缴费登记:新参保人员前往所在乡镇城乡居民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录入完整信息。参保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即可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助缴费。若选择银行批扣,需持福建安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卡,就近前往税务办税窗口办理批扣缴费登记。
(2)变更缴费档次: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税务办税窗口办理变更,也可由乡镇汇总后到办税窗口批量办理,变更档次次日生效。
(3)变更缴费账户:参保居民(或委托代理人)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缴费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的扣款银行卡复印件到税务办税窗口办理变更,也可由乡镇汇总后到办税窗口批量办理。扣款账号变更后,可能因银行电子签约不及时导致首次批扣不成功,等待银行后台批量处理即可。
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要成立以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领导小组,把征缴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集中精力、集中时间,把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村干部协同抓,将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乡镇要确保城乡居民保办有专职人员在岗在位。
2.协调部署。各乡镇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精心制定保费征缴方案,推进工作落实。同时,要加强乡镇窗口建设,认真做好参保登记、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养老金追讨、丧葬补助金申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努力打造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服务窗口。
3.宣传发动。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宣传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策,让群众掌握政策、理解政策、拥护政策,把宣传工作做深、做实、做细,做到家喻户晓,努力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积极性。
4.经费补助。按完成的缴费任务数给予村居干部经费补助,年度绩效考核前六名的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1.2元,后六名的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6元,其他乡镇每完成1个缴费任务补助0.8元。
5.绩效考核。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经济工作中单列3分,对各乡镇2021年度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进行分档考核,年度缴费率99%及以上的乡镇得满分3分,年度缴费率低于80%的乡镇不得分,详见下表。期间,县效能办、税务局、人社局结合征缴情况组织联合督导,不定期深入乡镇、村居指导解决征缴问题,督查通报征缴进度。
附件:1.2021年度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考核
一览表
2.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
分配表
附件1:
2021年度安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考核一览表 |
|||||
第一档(基础分3分,扣分幅度0.2) |
第二档(基础分1分,扣分幅度0.1) |
||||
年度缴费率 |
绩效扣分 |
绩效得分 |
年度缴费率 |
绩效扣分 |
绩效得分 |
99%及以上 |
0 |
3 |
89%(含)-90%(不含) |
2 |
1 |
98%(含)-99%(不含) |
0.2 |
2.8 |
88%(含)-89%(不含) |
2.1 |
0.9 |
97%(含)-98%(不含) |
0.4 |
2.6 |
87%(含)-88%(不含) |
2.2 |
0.8 |
96%(含)-97%(不含) |
0.6 |
2.4 |
86%(含)-87%(不含) |
2.3 |
0.7 |
95%(含)-96%(不含) |
0.8 |
2.2 |
85%(含)-86%(不含) |
2.4 |
0.6 |
94%(含)-95%(不含) |
1 |
2 |
84%(含)-85%(不含) |
2.5 |
0.5 |
93%(含)-94%(不含) |
1.2 |
1.8 |
83%(含)-84%(不含) |
2.6 |
0.4 |
92%(含)-93%(不含) |
1.4 |
1.6 |
82%(含)-83%(不含) |
2.7 |
0.3 |
91%(含)-92%(不含) |
1.6 |
1.4 |
81%(含)-82%(不含) |
2.8 |
0.2 |
90%(含)-91%(不含) |
1.8 |
1.2 |
80%(含)-81%(不含) |
2.9 |
0.1 |
/ |
/ |
/ |
80%以下 |
3 |
0 |
附件2:
安溪县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任务分配表 |
|
乡镇 |
任务数 |
凤城镇 |
11846 |
湖头镇 |
28360 |
蓬莱镇 |
30223 |
官桥镇 |
30417 |
剑斗镇 |
22999 |
城厢镇 |
31775 |
魁斗镇 |
10385 |
金谷镇 |
20462 |
龙门镇 |
24847 |
西坪镇 |
25894 |
虎邱镇 |
21925 |
感德镇 |
29498 |
芦田镇 |
7910 |
参内镇 |
12918 |
大坪乡 |
7472 |
龙涓乡 |
30703 |
长卿镇 |
37994 |
蓝田乡 |
11478 |
祥华乡 |
16806 |
湖上乡 |
12488 |
尚卿乡 |
17423 |
桃舟乡 |
6153 |
白濑乡 |
4694 |
福田乡 |
3004 |
合计 |
457674 |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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