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劳动保护用品抽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6 09:53 浏览量:
 

系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加强我县劳动保护用品监管工作,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充分保护,现就劳动保护用品抽检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抽检工作,了解市场上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抽样方式及抽检时间安排 
    采取现场抽样方式。每年工业产品抽检计划制定时将劳动保护用品抽检计划一并列入,按抽检计划开展及完成时限同步开展工作。

三、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全县辖区内生产(我县目前暂无相关生产企业)及流通领域。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抽检工作衔接。抽样工作由承检机构负责,商品质量抽查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由执法大队负责。抽样过程中如遇受检单位拒检、发现违法销售“三无”产品等其他涉嫌违法等行为的,所在辖区所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到现场依法调查和处理。
  (二)严明抽检纪律,依法依规组织抽检。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8号)的要求进行抽检,严禁承检机构在抽检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杜绝与抽检对象私自联系和沟通,确保抽检程序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抽样人员应按要求当场、如实、规范填写抽样单。 
  (三)强化监管执法,严格依法后续处理。抽检中发现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组织线索核查,对不合格产品来源进行追溯,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查处,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避免商品质量抽检和后处理衔接不畅。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号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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