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分配情况公示
时间:2024-01-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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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分配情况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3﹞99号)文件精神,现将资金拟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3年2月1日。如对资金安排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建议。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办理。
来访地点:安溪县民政局老区办(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816)
联系电话:0595-23266416
邮箱:23266416@163.com
附: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分配情况表
安溪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拟分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乡镇 |
村别 |
项目 |
补助金额 |
1 |
魁斗镇 |
贞洋村 |
溪堤及蓄水坝建设工程 |
10 |
2 |
蓬莱镇 |
联盟村 |
招财垵角落道路提级改造 |
10 |
3 |
祥华乡 |
福新村 |
和春至福新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
10 |
4 |
龙涓乡 |
鹤林村 |
大坵头角落道路硬化项目 |
10 |
合 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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