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拨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的通知
蓝田乡、大坪乡: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490号)文件,我局联合项目属地乡镇政府对蓝田乡乌土村和大坪乡萍州村所承担实施的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项目进行验收,经第三方测绘、现场察看和财务审计,蓝田乡乌土村和大坪乡萍州村所承担实施的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给予下拨,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请将财政补助资金尽快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一村一品”示范村)名单
| 实施单位 | 所属乡镇 | 补助资金 (万元) | 
| 蓝田乡乌土村民委员会 | 蓝田乡 | 10 | 
| 大坪乡萍州村民委员会 | 大坪乡 | 10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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