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16:20 浏览量:

金谷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财农[2023]971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1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农〔202035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分配表

2.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1117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乡村振兴示范带)分配表

单位:个、万元

序号

县(市、区)

乡镇

重点村庄数量

资金

1

安溪县

金谷镇

1

10


附件2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补助项目/区域

金谷镇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资金总额: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

其他资金

0.00

总体目标

对泉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带(金谷镇)发放专项资金补助,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目标值

计量单位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乡村振兴农文旅示范带补助

市级对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我县金谷镇1个重点村庄,共计10万元进行拨付

正向

等于

10

万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村振兴农文旅示范带涉及乡镇

1个乡镇

正向

等于

1

质量指标

农文旅示范带绵延长度

精品段不少于1公里

定量

大于等于

1

公里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进度

要求当年度100%拨付

正向

等于

100

%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带动产业发展,形成成型的农旅集聚区

总投资额

正向

大于

10

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正向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正向

大于等于

95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11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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