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财农[2023]971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10万元(详见附件1),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农〔2020〕35号)管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分配表
2.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乡村振兴示范带)分配表
单位:个、万元
序号 |
县(市、区) |
乡镇 |
重点村庄数量 |
资金 |
1 |
安溪县 |
金谷镇 |
1 |
10 |
附件2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绩效目标表
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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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乡村振兴示范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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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
补助项目/区域 |
金谷镇 |
|||||
专项资金情况(万元) |
资金总额: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
其他资金 |
0.00 |
|||||||
总体目标 |
对泉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带(金谷镇)发放专项资金补助,进一步加快项目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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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乡村振兴农文旅示范带补助 |
市级对乡村振兴示范带涉及我县金谷镇1个重点村庄,共计10万元进行拨付 |
正向 |
等于 |
1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乡村振兴农文旅示范带涉及乡镇 |
1个乡镇 |
正向 |
等于 |
1 |
个 |
|
质量指标 |
农文旅示范带绵延长度 |
精品段不少于1公里 |
定量 |
大于等于 |
1 |
公里 |
||
时效指标 |
资金拨付进度 |
要求当年度100%拨付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产业发展,形成成型的农旅集聚区 |
总投资额 |
正向 |
大于 |
10 |
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正向 |
无 |
无 |
无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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