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现将安溪县人民政府脱贫致富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分配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11日(10天)。如对资金安排表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安溪县脱贫办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406室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95-26009628 监督电话:12345
安溪县人民政府脱贫致富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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