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资产及后续管护责任移交工作的函
时间:2024-05-10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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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资产及后续管护责任移交工作的函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工作办理通知单(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编号:2024Z008)和《安溪县扶贫资产确权工作方案》(安政综[2021]175号)文件精神,我县已完成2023年衔接资金扶持项目形成资产的确权工作。为进一步抓实项目资产确权和管护,遵循“谁扶持、谁监管”的工作原则,以下的项目资产(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资产模块数据为基础)为贵局负责后续运营和管护。
专此函告。
安溪县委乡村振兴办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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