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统计局关于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_统计执法监督_统计_安溪县人民政府
安溪县统计局关于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5-03-21 16:21 浏览量:1
 县委、县政府:

2024年,我局统计法治工作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相关部署要求,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核心任务,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基础,全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统计法治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压实主体责任。单位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局党组会议事日程,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严格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部署、有落实。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提升思想站位。2024年,我局先后4次提请县委、县政府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深改会、县政府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首要任务,结合部门实际牵头编制统计学法“案头册”。

三是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修改完善《中共安溪县统计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日常管理。2024年度以来,共计召开12次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充分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未发生行政违法现象。

四是觉接受监督,维护司法权威。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2024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及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而没有参加情况,未发生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

(二)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一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抓好“关键少数”。推动县委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基本知识等列入领导干部必修课,在20241月为县第33期县管干部进修班学员举办主题为《严格统计责任,提高数据质量》的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形成了常态化的统计普法宣传机制。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主动将统计普法融入到“五经普”业务培训、各专业培训会、工作调研、数据质量核查等各项统计工作之中,组织对县直经济部门、乡镇业务骨干及“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围绕统计业务、“四上”企业培育入库等开展专题培训。2024年,累计完成培训36场次、2175余人次,有效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专业水平。有效提升了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为保障源头数据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社区活动、“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县“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普法活动,利用“安溪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学习材料、政策解读等重要信息,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深度广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统计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对统计工作实践的支持度。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数据质量,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检查和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20241111日,联合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共检查工业企业10家,建筑业企业10家。

二是全面梳理执法案件。邀请市统计局执法监督科、县司法局帮助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各类统计造假案件,重点查找落实国家统计政令和要求打折扣、未按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行政处罚、责任追究不到位、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等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发布谁纠正”的原则,提请县委、县政府并督促各县直部门、各乡镇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有效保障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责和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权利。

二、2024 年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学习教育,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024年以来,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多次,并邀请省统计局执法监督科业务专家到我局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辅导讲座1次。2024共计召开12次局党组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修改完善《中共安溪县统计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和日常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

(二)坚持科学谋划,精心部署法治工作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全面分析研究法治工作形势,精心部署法治工作任务。对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扎实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确保统计法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三)坚持担当作为,推动法治工作落实

围绕新形势下统计监督的职能定位和统计部门的责任担当,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统计执法队伍的人员配备不够充足,专业化水平与当前统计法治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更好地适应日益复杂的统计执法工作需要。

(二)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在实际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明显的问题,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对部分统计调查对象难以形成足够的震慑作用,影响了统计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有待提升

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诚信守法、求真务实的统计工作氛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企业和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识不足,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程度有待提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持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全面、细致摸清我县统计数据质量情况,深入挖掘统计造假问题线索。同时,进一步加强源头数据审核、核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夯实源头数据质量,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真实可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

严格落实《安溪县统计局关于在全县统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拓展普法宣传渠道,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更加浓厚的依法统计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

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将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

 

                           安溪县统计局

                              202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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