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2021年九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统计表
时间:2021-09-13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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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安水〔2021〕罚字第4号 | 未经批准,擅自在湖头镇办岭村崇峰角落违法取水 | 李建立、李文碧、张培渊 | 3505241965****1512、3505241972****1591、3505241990****1593 | 肖斌 | 未经批准,擅自在湖头镇半岭村崇峰角落违法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案裁量意见(修订)》第8项轻微档。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
安溪县水利局202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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