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2021年二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统计表(第一周)
时间:2021-02-05 15:42 浏览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安水〔2021〕罚字第1号

未经批准,擅自在崎畲溪龙涓乡庄灶村河段河道进行违法采砂自

陈石发

 

 

陈石发未经批准,擅自在崎畲溪龙涓乡庄灶村河段河道进行违法采砂,违反了《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四十六条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的通知》第27项一般档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非法所得壹万陆仟捌佰元;
3、罚款人民币肆万元。

安溪县水利局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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