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安水〔2021〕罚字第1号 |
未经批准,擅自在崎畲溪龙涓乡庄灶村河段河道进行违法采砂自 |
陈石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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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石发未经批准,擅自在崎畲溪龙涓乡庄灶村河段河道进行违法采砂,违反了《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四十六条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的通知》第27项一般档 |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安溪县水利局202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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