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水利局2020年十二月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统计表(第一周)
时间:2020-12-10 09:26 浏览量: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许可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安水〔2020〕罚字第7号

未经许可擅自在湖头镇高山村违法取水卖水

张金川、陈文益、陈章平

   

当事人张金川等3人,2019年8月开始从在湖头镇高山村非法取水出售给高山村及后溪村村民。

根据《水法》第六十九条和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的通知》第8项轻微档。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张金川、陈文益、陈章平等3人共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安溪县水利局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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