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我局共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1份,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2日—3月30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3月11日—3月15日受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材料目录
序号 |
生产建设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文本 |
1 |
安溪县城东污水处理厂 |
安溪县参内镇参山村 |
福建安溪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华永(福建)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