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日—1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
时间:2024-02-0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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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及闽发改投资〔2021〕38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24年1月1日—1月31日我局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1份,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4年2月1日—2月29日。
联系电话:0595—68786973
邮 编:362400
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7楼水土保持工作站
附件:安溪县水利局关于2024年1月1日—1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材料审批的公告目录
安溪县水利局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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